1986年崇义县粮券(样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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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录时间:2021-02-10 02:51
提供者:风林火山
描述
票面额为1两、2两、5两、1斤、5斤五种,自1986年6月1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使用。 在“三定”“一包”的政策下,从1986年开始,对粮票销售的粮食,省对地区,地区对县,均不进行结算。对粮票供粮超计划所发生的亏损,由县财政自行承担。为了适应折翼新政策,减少县财政负担,堵塞粮票供粮的漏洞,确保计划内粮食供应,故发行此票。 此粮券用于市镇商品粮定量人口在县内临时外出使用,以及农村人口在县内就读、探亲访友、会议、治病等情况使用。此粮券供应贸易粮,一律按统销价计价,凭券可以在县内购买各种粮食及粮食制成品。宾馆、招待所、饭店、旅舍、糕点饮食付食店等营业单位,凭收回的粮券,可以到粮食部门购买粮食及粮食制成品。 从1990年7月1日起,对此票只收不发,逐步收回。
介绍
1949年8月20日,崇义县解放。
随即成立崇义县人民政府,隶赣州分区,人民政府下设财粮科。
9月,成立赣西南行政公署,崇义县属之。
1950年元月,财、粮分开,崇义县人民政府下设粮食科。
4月,成立崇义县人民政府粮食局。
1951年6月,撤销赣西南行政公署,成立赣州专区。
1952年9月30日,中国粮食公司上犹县粮店崇义采购组合并入崇义县人民政府粮食局。
l954年6月,撤销赣州专区,成立赣南行政公署,崇义隶赣南行政区。
1955年6月,崇义县人民政府粮食局更名为崇义县粮食局。
1964年5月,改赣南行政区为赣州专区。
1969年元月,成立崇义县抓革命促生产临时领导小组。
12月,改称崇义县粮油管理处革命委员会。
1970年12月,粮油管理处并入商业局,下设粮棉油组。
此年,赣州专区改为赣州地区。
1972年12月1日,粮、商分开,改名为江西省崇义县粮食局。
1978年,恢复为崇义县粮食局。
1999年7月1日,改赣州地区为地级赣州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