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76年江西省宜春地区工种粮票
返回
收录时间:2022-04-27 01:12
提供者:风林火山
描述
1976年7月1日,江西省粮食局发行了分地区使用的工种粮票,面额有1、3、5、10斤四种。此票不能跨地区流动,只能购买粮食或粮食复制品,不能在市场购买付食或者熟食品。原各市县自行印制的工种粮票或者加盖的“代工种粮票”,限期使用或者兑换,逾期作废。 当时江西省共有3个省辖市和6个地区,分别是南昌市、景德镇市、萍乡市、宜春地区、九江地区、抚州地区、上饶地区、井冈山地区和赣州地区。江西省粮食局在除了南昌市以外的其它8个区(市)均发行了工种粮票。1978年6月,商业部发出《关于进一步推广巩固旅大粮食管理经验》的通知,最后规定道:“工种补差粮票的问题:应本着有利于加强票证管理,减少票证发行种类、数量,方便群众为原则,能用地方粮票代替的应尽量代替。”之后,江西省各地陆续使用江西省粮票代替工种粮票,至1979年3月停止发行。
介绍
1949年6月16日,江西省人民政府成立。
7月,成立江西省人民政府财政厅粮食局。同时,成立江西省贸易公司粮食公司。
11月,江西省贸易公司粮食公司改称华中粮食公司南昌分公司。
1950年5月1日,华中粮食公司南昌分公司改称中国粮食公司江西省公司。
1952年10月11日,江西省人民政府财政厅粮食局和中国粮食公司江西省公司合并,成立江西省人民政府粮食厅。
1955年,江西省人民政府粮食厅改称江西粮食厅。
1966年下半年,成立江西省粮食厅业务领导小组。
1968年11月,江西省粮食厅与江西省供销社棉麻烟处合并,成立江西省农产品公司。
1969年9月,江西省农产品公司改为江西省粮食局。
不久之后,即并入江西省商业局,下设粮油组。
1972年9月28日,决定恢复江西省粮食局。
1980年4月21日,江西省粮食局改称江西省粮食厅。
1983年4月,机构改革,江西省粮食厅恢复为江西省粮食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