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5年江西省粮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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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录时间:2021-03-29 13:57
提供者:风林火山
描述
1986年1月1日,江西省发行了10斤、20斤的大额江西省粮票,即1985年江西省粮票,20斤的图案是“九江甘棠湖烟水亭”无疑,10斤的图案一般认为是“南昌绳金塔”。作为78、82版江西粮票的补充,这两种大额的粮票,管理上要更加严格,一般不在郊区使用(目前已知只有南昌市例外),只限在城市内循环使用,并加盖“XX市区内有效”的印章。 而县城居民从1986年1月1日起,恢复凭供应证在县城内破点供应,不再按定量口粮发给粮票,只是为了解决居民购买熟食和糕点的需要,发放少量的小面额的江西省粮票。 在所有1985年江西省粮票的戳记里,只有“南昌郊区有效”比较特别,首先这个戳记不是市区的戳记,其次,这个戳记是1988年7月1日以后才有的。之前,均发给南昌市郊区的菜农“南昌市内有效”戳记的10斤、20斤粮票,这样的戳记与南昌市镇居民的粮票戳记无异,后来粮食部门为了内部划分对象分项统计,方便内部结算,1988年6月24日,在《关于安排好菜农口粮供应的通知》中规定,自1988年7月1日起,对南昌市郊区菜农的菜地挂钩口粮一律发放10、20斤的江西省粮票,并加盖“南昌郊区有效”戳记。而价格、使用时间、使用范围一律不变,之前菜农留存的加盖“南昌市内有效”戳记的粮票,不过期不作废,仍可正常使用
介绍
1949年6月16日,江西省人民政府成立。
7月,成立江西省人民政府财政厅粮食局。同时,成立江西省贸易公司粮食公司。
11月,江西省贸易公司粮食公司改称华中粮食公司南昌分公司。
1950年5月1日,华中粮食公司南昌分公司改称中国粮食公司江西省公司。
1952年10月11日,江西省人民政府财政厅粮食局和中国粮食公司江西省公司合并,成立江西省人民政府粮食厅。
1955年,江西省人民政府粮食厅改称江西粮食厅。
1966年下半年,成立江西省粮食厅业务领导小组。
1968年11月,江西省粮食厅与江西省供销社棉麻烟处合并,成立江西省农产品公司。
1969年9月,江西省农产品公司改为江西省粮食局。
不久之后,即并入江西省商业局,下设粮油组。
1972年9月28日,决定恢复江西省粮食局。
1980年4月21日,江西省粮食局改称江西省粮食厅。
1983年4月,机构改革,江西省粮食厅恢复为江西省粮食局。